一鸣食品(605179):2023年_内部控制评价报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2:05:57 中财网
原标题:一鸣食品:2023年_内部控制评价报

公司代码:605179 公司简称:一鸣食品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鸣优贸易有限公司、杭州知实食品有限公司、泰顺县一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温州益活物流有限公司、温州聚焦极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嘉兴一鸣食品有限公司、温州一鸣新农业融合发展技术研究院、温州鸣康生物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平阳聚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惠农奶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泰顺县鸣优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温州一鸣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江苏一鸣食品有限公司、浙江舒活食品连锁有限公司、杭州鸣优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鸣源牧业有限公司、杭州鸣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舒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舒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舒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舒活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舒活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常州知实食品有限公司)、温州鲜友食品有限公司、温州星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常州杨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温州山福牧业有限公司、浙江中星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五个方面。内部环境主要包含: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公司风险评估主要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主要包括:资金营运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与应付账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与应收账款管理、门店日常经营管理、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生产管理等。信息与沟通主要包括:内外部信息沟通与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督主要包括:内部审计、内部监督。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营运管理、投资管理、采购与应付账款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与应收账款管理、生产管理、业务外包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错报金额≥近3年平均税 前利润的10%近 3年平均税前利润的 10%>错报金额≥近 3年 平均税前利润的5%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 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近3年平均资 产总额的1%近3年平均税前利润的1% >错报金额≥近3年平均 税前利润的0.5%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 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
说明:
财务报告内部缺陷: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即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错报的内容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触犯国家法律法 规,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重要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错报金额≥近3年平均税 前利润的10%近 3年平均税前利润的 10%>错报金额≥近 3年 平均税前利润的5%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 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
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近3年平均资 产总额的1%近3年平均税前利润的1% >错报金额≥近3年平均 税前利润的0.5%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 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缺陷
说明: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指不能合理保证实现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这些目标包括战略目标、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造 成公司重大损失。
重要缺陷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机制,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的一般缺陷一经发现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达到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朱立科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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