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太太(603848):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 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 ——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 股份。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 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未满3个月的; (六)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 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述可转让股份数量范围内转让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的,还应遵守本制度第六条的规定。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 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 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份,应当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 计算基数。应谨慎判断是否符合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确认后方可进行操作。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的行为。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 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 况。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 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 和其所作承诺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通知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个人、配偶、父母、子女及其持有股票的账户所有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一)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二)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 的2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时间。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 以公告。在减持期间,应遵循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在减持计划实施完 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在减持期间,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应当同步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是否有 关。当在该事实发生当日,及时通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在2个 交易日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五)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真实、准确、完整。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还应当按照该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者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或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 息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反该规定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 披露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的情况; (二)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上述“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6个月内卖出的;“卖 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6个月内又买入的。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可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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