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隆技术(603325):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英敏)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2:11:19 中财网
原标题:博隆技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英敏)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独立、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2023年度(或称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英敏,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业统计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0年9月至1998年1月历任辽宁丹东市工商银行元宝支行科员、经营科科长;1998年2月至1999年9月任上海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1999年10月至2007年12月历任上海三佳建设有限公司财务科长、财务总监;2007年12月至2013年6月历任上海九洲(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20年8月任上海联合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6年7月至今任上海三佳建设有限公司、上海三佳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外,目前担任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米开罗那(上海)工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理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1次。会议出席及表决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董事会 次数亲自出 席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参加会议投票表决情况
4400对参加的董事会 所审议的议案均 投同意票(除回 避表决外)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亲自出席各项会议,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听取公司股东、董事、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的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除回避表决外),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形。

(二)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董事会中设置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职务并开展相应工作,作为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作为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聘请年度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各会议审议事项,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除回避表决外),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的情形。本人还参与多次涉及薪酬与考核、审计相关事宜的沟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年报审计工作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并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其他会议,每次会议前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积极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确认会议流程以及是否需要补充会议材料,及时了解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动态,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及财务情况。对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聘请年度审计机构、董事薪酬方案等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在需要参与并投票表决的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在决策时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对聘请年度审计机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听取有关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内部控制、关键审计事项、财务报告等相关事宜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并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有力保障年报审计工作推进。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相关材料、汇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形成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为独立董事科学决策、尽责履职提供保障,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股东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

(七)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按规定出席股东大会、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外,本人还利用会议的机会,现场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同时充分运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各项工作提出多项建议并得到采纳,包括但不限于: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审阅,督促限期提交审计报告,为年报审计工作推进提供有力保障;与管理层讨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保薪酬标准合理;与管理层讨论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确保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与公司董事会秘书沟通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文件,有助于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制度进一步了解,有利于独立董事科学决策;与公司财务总监交流讨论《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确保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调整,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准确等。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开展交易,符合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竞争环境以及行业标准,并与公司的业绩和股东回报相关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审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具备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从业经验,能够胜任对公司的审计工作。

(四) 财务报告编制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能够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努力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年度,本人将一如既往地遵照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和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赵英敏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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