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章鼓(00259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2:51:15 中财网
原标题:山东章鼓: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关于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目 录


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规定,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管理层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3号)的核准,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43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3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370,218.08元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实收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629,781.92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3日到位,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永证验字(2023)第21002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元)
238,629,781.92
 
11,566,270.58
 
24,719,404.56
213,523.42
202,557,630.20
金额(元)
65,768,855.4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元)
3794018080909766611,832,820.83
37189999101300117943554,946,034.57
531902127610909106,689,304.55
811250101170148984029,089,470.25
/202,557,630.20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详见本报告附件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的相关内容。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572,766.26元。2023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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