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控股(002787):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 2024年 4月 20日以电话、即时通讯工具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4年 4月22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华源控股创新中心 11楼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总数 7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 7人(其中受托董事 0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6人,分别为:李志聪先生、陆林才先生、沈华加先生、吴青川先生、江平先生、姚卫蓉女士。出席本次会议董事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半数,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李志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 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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