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000983):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郝恩磊)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郝恩磊) 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维 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23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郝恩磊先生,汉族,出生于1983年,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历任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现任北京天驰君泰(太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 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1次,无委托出席和 缺席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3年12月本人被聘任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我 将在2024年开展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按照规定出席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 公司高管聘任、关联交易、工作制度等相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查 与论证,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均 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2023年度末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 所沟通,了解公司近年财务状况,了解内部审计工作内容。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 会的每个议案认真审核,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公司有关部门和 人员进行调查,利用自身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均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及现场调研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 况,重点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 等相关事项,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积极有效地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其他工作 1、2023年没有单独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3年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2023年没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 情况。 以上是我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 最后,我对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3年工作中给予的协助 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郝恩磊 2024年4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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