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科技(301049):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证券代码:301049 证券简称: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 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12号核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1年 8月 24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 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2,356.3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34元。截至2021年8月24日,公司 共募集资金45,571.4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928.92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38,642.5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332C000587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6,038.9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4.4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9.6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04.77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8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4.96万元(其中 募集资金 2,563.9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291.01万 元)。 具体使用项目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基于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结合项目建设内容,在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拟延长部分募投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如下:
“废酸综合利用项目”主要内容为建筑工程费、装修工程费、设 备购置及安装费等投入。2020年公司启动该项目以来,全国社会环 境、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发生了较大变化,使得本项目的实施和落地未能如期完成,项目的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公司废酸综合利用项目主要服务对象涉及金属制品制造、技术研 发等领域,此类行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呈周期性波动。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市场周期性变动影响,公司的业务量增速缓慢。 废酸综合利用项目系在废酸物化的基础上,通过筛选、提纯、萃 取等方式取得新的产品,从而实现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以及资源循环利用。该生产工艺对技术要求严格,公司也将进一步完善科研平台建设,增强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技术水平。 因此公司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计划对废酸综合利 用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上述因素综合导致该项目建设有所延误,经审慎研究,拟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04月30日。公司后续将继续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 力争早日完成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综上所述,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度和 当前的实际情况,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废酸综合利用项目”延期。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 的审慎决策,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对“废酸综合利用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5年04月30日。 (二)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本次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 规模及投资建设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流程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审查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提醒公司加快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如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及时披露。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再次延期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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