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300447):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3:20:50 中财网
原标题:全信股份: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501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501号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 册会计师:胡学文
中国·南京
2024年4月22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袁辈希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73号文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319,120股,每股发行价格15.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999,991.20元,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6,000,000.00元,贵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313,999,991.2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 年7月20日出具天衡验字(2021)00083号验资报告。

2、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上述法规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8月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王府大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十一次会议以及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基于此事项,公司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及股东大会授权,为新设募投项目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对原变更项目重新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类别期末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2,151,146.52
募集资金专户889,651.74
募集资金专户4.07
募集资金专户16,649.52
 3,057,451.8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单位:万元

31,4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57.49        
4,157.49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24%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11,174.9311,174.931,484.655,704.3551.05%2025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9,078.654,921.162,034.433,319.1267.45%2026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2,563.062,563.0641.27558.7821.80%2024年12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4,157.49   2026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8,583.368,583.36 8,593.79100.1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1,400.0031,400.003,560.3518,176.0457.89%   
         


附表2: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1)本年度实际 投入金额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投资进度 (3)=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综合线束及光电系统集成产 品生产项目4,921.162,034.433,319.1267.45%2026年12月31 日不适用不适用
综合线束及光电系统集成产 品生产项目4,157.49   2026年12月31 日不适用不适用
 9,078.652,034.433,319.126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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