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汇创达(300909):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作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现作出说明如下: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唐秋英 孙 威 郑海洋 2024年4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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