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300883):东吴证券关于龙利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3:41:01 中财网
原标题:龙利得:东吴证券关于龙利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利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针对龙利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59号”文注册,龙利得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6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6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0,1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236.4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5,899.5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9月 7日划至龙利得指定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475】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龙利得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公司已分别与监管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募投项目资金支出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手续,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严格管理,秉承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利用现有资源,采取成本控制、优化生产工艺流程等措施,在确保募投项目顺利建设的前提下,节约部分设备的采购成本和项目管理成本,从而节约了项目投资。“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已经于 2021年 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2年 4月 18日,“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3.0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于 2022年 4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2年 5月 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龙利得《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龙利得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龙利得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方式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银行账单等方式,对龙利得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龙利得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龙利得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龙利得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元

358,995,641.16本年度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 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100,000,000.00100,000,000.00 50,341,150.0150.34%2021年 6月2,361,077.49
135,605,200.00135,605,200.00123,324.00135,653,346.00100.04%2022年 12月-2,814,916.95
50,258,800.0050,258,800.002,191,313.4050,571,708.70100.62%2022年 12月不适用不 适 用
135,000,000.0073,131,641.16 74,132,958.41101.37%不适用不适用不 适 用
 420,864,000.00358,995,641.162,314,637.40310,699,163.12    
         
         
         
         
 420,864,000.00358,995,641.162,314,637.40310,699,163.12    
         
         
         
         

注 1:“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 已于 2021年 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结余金额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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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晨荣 冯洪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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