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002271):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4:06:18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雨虹: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4-05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质押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是否 为限 售股是否 为补 充质 押质押起始 日质押到期 日质权人质押用 途
李卫国37,584,0007.08%1.49%是 (高 管锁 定 股)2024年4 月18日2025年4 月18日中国中 金财富 证券有 限公司置换存 量股票 质押负 债
(二)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 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李卫国10,254,3101.93%0.41%2021年2月 3日2024年4 月19日中国国际金 融股份有限 公司
  5,891,8301.11%0.23%2021年4月 6日  
  750,0000.14%0.03%2022年8月 24日  
  3,050,0000.57%0.12%2022年8月 24日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 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起始日解除日期质权人
  1,000,0000.19%0.04%2022年10 月11日  
  850,0000.16%0.03%2022年10 月11日  
  2,070,0000.39%0.08%2022年10 月25日  
  1,060,0000.20%0.04%2023年11 月21日  
  2,090,0000.39%0.08%2023年12 月5日  
  1,090,0000.21%0.04%2023年12 月6日  
  2,670,0000.50%0.11%2024年1月 8日  
  1,450,0000.27%0.06%2024年1月 18日  
  800,0000.15%0.03%2024年1月 31日  
  1,650,0000.31%0.07%2024年2月 6日  
  3,420,0000.64%0.14%2024年4月 15日  
合计-38,096,1407.18%1.51%---
注: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本次质 押前质 押股份 数量 (股)本次质 押后质 押股份 数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份限售和 冻结、标 记数量 (股)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股)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李卫国 及其一 致行动 人李兴 国541,712,24221.51%348,674 ,339348,162 ,19964.27%13.82%348,162, 199100.00%80,337, 46641.51%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为高管锁定股。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41,712,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1%,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 348,162,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82%,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4.27%。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41,712,242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58,301,49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47.6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26%,融资余额剩余为1,827,050,000元,其中,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13,937,499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1.0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2%,融资余额剩余为797,050,000元。上述质押陆续到期后,将通过质押展期、质押置换、自有资金等方式偿还。李卫国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质押置换及质押展期、自有资金等。

3、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卫国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其质押股份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防止股票平仓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李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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