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000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24-12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十一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 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9日 B股股东应在2024年5月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 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截止到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24年4月23日的公司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审议的第 8项议案《关于 2024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涉及控股股东;因此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该议案表决,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听取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等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楼 联系人:牛卓 电 话:0755-863602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20,投票简称:“华发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因此不设置优先股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单位/本人 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单位/本人 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指示:
若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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