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发A(00002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核查,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会议召开与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情况如下: 召开 召开 序号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时间 方式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通讯 4、《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年4月 与现 第十一届监事会 5、《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 21日 场相 第二次会议 6、《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结合 7、《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公司 2023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 9、《关于整改计划及措施的议案》 2023年8 第十一届监事 2 通讯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月18日 会第三次会议 2022年10 第十一届监事会 3 通讯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月26日 第四次会议 二、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了 4次董事会及 1次股东大会,监事会成 员均列席了会议,并对会议召开程序以及所作决议进行了监督。 三、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范、制度文件赋予的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和员工权利。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管理情况的核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 司能够按照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等义务,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事会的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督促公司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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