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龙股份(603178):圣龙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所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1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2月5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充分沟通,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所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3月1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能,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为导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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