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会通股份(688219):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中的相应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止2024年4月22日,公司总股本459,284,703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740,000股后的股本448,544,70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4,854,470.30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2%。 公司将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参加该次持股计划人员对应认购股数为10,740,000股,如在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则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459,284,703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45,928,470.3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25%。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性能化、功能化的材料整体解决方案,是国内规模最大、客户覆盖最广的改性材料企业之一。公司拥有聚烯烃系列、聚苯乙烯系列、工程塑料系列等多种产品平台,产品种类丰富、性能优异、质量稳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通讯基站、消费电子、动力电池、光伏、储能、安防、电动工具、连接器等行业,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针对改性材料技术形成了独特的核心技术体系,开发出了多种行业先进的创新材料,得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特种工程材料等系列特色产品。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用“按需采购”及设定安全库存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执行采购。 每月采购部门根据公司月度销售计划并结合原材料库存、到货周期等情况制定相应的原材料采购计划,同时确定其安全库存标准,并实时监控原材料的领用情况,及时调整后续采购计划。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不同客户、不同牌号产品的要求,公司会采用不同的产品配方以满足产品性能的要求。 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并评审通过后会将需求信息输入到系统中,生产规划部门根据系统中订单信息组织生产,生成排产计划,最终由各生产车间按照计划安排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即公司直接与最终用户签署合同和结算货款,并向其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公司下游客户对于产品性能要求不同,公司产品具有定制化的特征。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改性材料的生产、研发及销售,并布局新能源板块业务,成立会通新能源建设年产 17亿平方米锂电池湿法隔离膜项目。 (1)行业的发展阶段 ①公司所处的高分子改性材料领域作为新材料领域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是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的要求,为前沿新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规划与广阔市场前景,为新材料行业所处企业提供了良好生产经营环境。同时,新材料行业作为国内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国制造 2025”重点发展的十大领域之一,是我国多产业实现轻量化、低碳化及环保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成为制造业强国的重要抓手。 目前我国的高端改性材料总体来看,对外依存度仍然比较高,高端改性材料的技术迭代、进口替代成为中国改性材料市场急需实现的战略目标。2022年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至 2025年,我国化工新材料的保障水平要达到 75%,加快发展高端聚烯烃等产品,高端化工材料进口替代趋势愈加显著。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五部门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特种工程塑料、高端光学膜、新型抗菌塑料、面向 5G通信用高端塑料等塑料制品的升级创新。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5年,原材料品种更加丰富、品质更加稳定、品牌更具影响力。高温合金、高性能特种合金、半导体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产品和服务对重点领域支撑能力显著增强。2024年 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实施包括汽车、家电等在内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将带动改性材料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加。 综上,国内市场对于改性材料的需求愈发明显。同时,在行业政策的推动下,市场对高端改性材料,尤其是特种工程材料,提出了更高的进口替代需求。 ②新能源板块行业情况: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部门出台政策文件,加大对锂电池隔膜行业政策的扶持力度,引进外资与先进技术鼓励锂离子电池隔离膜行业发展。同时,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多项扶持新能源汽车及储能领域发展的相关政策,从宏观综合、行业管理、税收优惠、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基础设施等方面制定了全面的政策体系,促使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储能产业驶入快车道,为锂电池隔离膜行业带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锂电池隔离膜下游主要对应锂电池行业,终端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及 3C等领域。新能源汽车领域,2023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2023年新能源汽车销量 949.5万辆,同比增长35.8%。根据中国汽车百人会数据,预计 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有望达到 1300万辆,增速约 40%,整体渗透率超过 40%。在储能领域,全球锂电池储能技术装机规模逐年上涨,占全球储能累计装机规模比重不断扩大,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9全球与中国储能锂电池市场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2023年我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达 206GWh,同比增长 59%,2024年我国储能电池出货量有望达 257GWh,锂电池储能市场需求量大。随着物联网产业链的延伸,消费领域智能终端的更新与普及也将为锂电池隔离膜的需求扩大提供稳定支持。锂电池隔离膜作为新型能源设备的核心组件,市场规模将保持高速发展。 (2)行业的基本特点及技术门槛 下游应用广泛:改性材料下游应用领域广泛,随着下游领域对材料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改性材料正逐步替代通用塑料与传统材料,成为支持产业发展的重要新材料之一。改性材料的发展主要依托于下游产业的发展,现阶段改性材料制品的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包括家电、汽车、通讯、电子电气、光伏、储能、轨道交通、家居建材、安防等领域。 市场需求大:据 GRAND VIEW RESEARCH数据显示,预计到 2026年全球改性材料行业市场需求量将达到 13,000万吨,改性材料市场需求大。 资金要求较高:改性材料行业资金壁垒较高。一方面,公司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持续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以满足客户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上游原材料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均主要为大规模集团企业,公司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需求较高;此外,公司同样需要资金用于扩建产能实现规模化生产,以降低成本并提高市场影响力。多方面的资金需求,对新进入企业的资金实力将形成一定的挑战。 进口替代需求量增大:根据中研网报告显示,规模内资企业方面,我国产能超过十万吨的改性材料生产企业数量较少。随着近年来国家相关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增加,且部分内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在技术方面内资企业与大型外资企业的差距逐渐缩小。此外,内资改性材料生产企业在生产成本控制、客户需求响应、市场反应效率等方面相比外资企业天然具备优势。部分内资企业以研究开发功能化、高性能化的产品为抓手,逐步替代进口需求。 技术门槛较高:改性材料的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而不同场景的应用往往对改性材料的性能提出不同的要求,因此改性材料行业对于企业在配方、工艺方面的研发能力要求较高。企业必须能够根据下游客户的不同需求和质量标准,在配方设计、产品供给和下游工艺参数配置等方面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稳脚跟并谋求发展。在改性材料的配方设计中,树脂原料或改性助剂在品种或数量上的细微变化或可引起最终产品性能的巨大变动,能否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研发设计出适合的材料配方,是行业龙头企业区别于一般企业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之一。 除此之外,下游市场的更新迭代速度通常较快,对改性材料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同样提出了较高要求,企业需要持续不断通过技术创新推出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的产品。对于改性材料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除与企业的人才储备与研发投入相关之外,更需要企业在行业内的持续不断摸索与耕耘,积累足够的经验。因此,在短时间内,行业内的后来者难以与业内已形成技术优势及规模优势的企业相抗衡。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改性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技术,在改性材料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和行业影响力,参与起草了 23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累计获得发明专利 184项,实用新型专利 39项,被授予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多项荣誉资质。 公司深耕改性材料行业,是国内规模最大、客户覆盖最广的改性材料企业之一,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通讯基站、消费电子、动力电池、光伏、储能、安防、电动工具、连接器等下游领域,与下游众多头部客户保持持续、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拥有低散发材料、增强复合材料、高稳定阻燃材料、免喷涂材料、健康防护材料、特色功能材料、特种工程材料等多种特色产品,产品种类丰富,可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公司所处的新材料行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和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受到多项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国家“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的要求。2022年,国家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五部门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涉及新材料行业政策,要求实施关键基础材料提升行动和前沿材料前瞻布局行动,完善新材料生产应用平台。此外,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发布《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中明确提出“工程塑料及特种工程塑料,力争 2025年的自给率提升到 85%。”新材料行业政策为前沿新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规划与广阔市场前景,为新材料行业所处企业提供了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随着通信、物联网、人工智能、3D打印、低空经济等领域快速发展,智能家居、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兴起,市场对材料性能要求不断提升,持续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力度增加。目前我国的高端改性材料对外依存度仍然比较高,高端改性材料国产化势在必行。 除此之外,在我国,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成为“十四五”期间产业政策的主线之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国将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迎合这一主线,改性材料行业也将朝着绿色方向发展,材料的回收再生符合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的要求,不论是从绿色循环经济出发,还是政策法规要求,可循环再生的 PCR再生材料在未来市场有望得到大力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 11月 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年 1月 1日起执行,公司对已披露 2023年季度数据与定期报告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34,884.29万元,同比增长 3.27%。公司积极把握宏观市场结构性调整机遇,实现营收、利润双增长。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