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技(300800):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力合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30号)核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6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1,2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79.21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800.79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9〕第4-0002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241,867,644.87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76,867,644.87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165,000,000.00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9年11月15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各存放银行于2019年11月15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6,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环境监测系统扩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可以单独核算效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长江流域及渤海湾水质巡测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力合科技《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相关审核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通过查阅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询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方式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力合科技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力合科技《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相关审核报告。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保荐代表人: 付 林 李兴刚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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