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辉开(30012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5:20:54 中财网
原标题:经纬辉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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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2023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任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经营中未出现违规操作行为,对公司相关监督事项均无异议表达。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届次会议议案
2023-3-2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取消部分担保事项的议案》
2023-4-24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3-8-23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3、《关于前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4、《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议案》 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10-24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法人治理的不断健全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务状况良好,会计核算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年度报告及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的半年度报和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根据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相关内幕知情人严格遵守了法律、法规及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以维护股东权益为最 高目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围绕公司经营、投资等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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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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