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绿生物(300970):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 1-4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371A009041号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绿生物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3年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华绿生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绿生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年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3年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华绿生物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华绿生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年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华绿生物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绿生物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5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1年 3月 2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 1,45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4.77元。截至 2021年4月 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65,319.4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610.9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字(2021)第371C00016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5,205.1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9,790.16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为 3,550.00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379.2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1,065.68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2,313.5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 6,094.9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69.63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1,300.10万元,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659.80万元。 综上,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61,090.2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1年4月2日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非预算单位专 632816542 0.00 限公司泗阳支行 用存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非预算单位专 398899991013000137167 0.00 司宿迁分行 用存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非预算单位专 125912733610902 0.00 司南京珠江路支行 用存款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非预算单位专 8110501013601728051 0.00 司南京王府支行 用存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非预算单位专 125913843310501 0.00 司南京珠江路支行 用存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非预算单位专 50518101040024938 0.00 限公司望都县支行 用存款账户 0.00 合 计 说明:(1)2022年3月3日,华绿生物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125912733610902)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王府支行进行销户。 (2)2023年1月16日,华绿生物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都县支行进行销户。 (3)2023年12月22日,华绿生物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125913843310501)进行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未投入。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募资金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华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2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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