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徽股份(30046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徽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5:51:15 中财网
原标题:星徽股份: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徽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徽股份”或“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星徽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7月 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79号),同意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249,488股,发行价格为 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6.32元,扣除发行费用等(不含税金额)9,454,952.2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545,044.03元。2023年 8月 22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3]0083号)。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90,545,044.0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2023年 8月 22日,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签署银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北滘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717277579617)已于 2023年 10月 26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1“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广东星徽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490,545,044.0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490,545,044.0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490,545,044.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 部分变 更)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 额(1)本年度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偿还借款500,000,000.00490,545,044.03490,545,044.03490,545,044.03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500,000,000.00490,545,044.03490,545,044.03490,545,044.03-----
合计-500,000,000.00490,545,044.03490,545,044.03490,545,044.0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注 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金额人民币 490,545,044.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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