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矩阵股份(301365):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主要从事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业务,主要服务的项目类别为住宅地产的售楼处、样板间等空间领域。在非住宅 领域,公司业务涵盖办公、酒店、教育、康养、文化场馆等业态领域。 (1)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根据公司的业务分类,主要分为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业务。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是建筑空间装修装饰过程中极富创 新创意要素的环节,旨在为业主创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空间。 空间设计业务:是指建筑物的室内空间在装修装饰之前,设计者按照装修装饰目标,就空间的功能定位、风格定义、 美感呈现等进行创造性的构思,并用图纸和文件表达出来的过程。公司空间设计业务的执行流程,通常分为概念设计、 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软装陈设业务:是指在已完成硬装的室内空间的基础上,对空间内的软装元素进行设计、定制、装饰、布置,最终 为客户打造出可供直接使用的空间。“软装元素”是指空间中所有可移动的元素,包括家具、灯具、布艺、绿化、其它装 饰品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为:通过为客户提供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服务,收取相应的设计费用或服务费用。 2)业务承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招投标模式和客户直接委托模式两种方式承接项目。 ①招投标模式 招投标模式是目前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行业承接业务较为常见的模式。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通过信 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同时,经过多年市场历练,公司通过设计品质和优质服务建 立了业界口碑,部分招标单位会主动向公司发出竞标邀请。 针对其中有意承接的项目,公司综合评判客户情况、项目的经济价值等因素,经过公司内部分析与决策决定是否参 与投标。经过评估确立投标意向后,根据客户要求撰写并提交投标文件。在确认项目中标后,双方就相关合同条款履行 商务谈判程序,达成一致后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工作正式开展。 ②直接委托模式 直接委托模式为客户综合考虑服务单位的设计能力、服务品质、过往合作经历、资信水平、品牌影响力等因素后直 接选定服务单位。经过在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行业多年的深耕发展,公司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强的品牌效应,积累了丰富 的客户资源,在经营中重视对客户关系的维护和管理,因而部分非必须招标项目的客户会根据自身建设项目的需要,直 接委托公司承担项目任务。对于该类项目,公司在获取项目信息并综合评审可行后,就该等项目进行提案,确定项目团 队、开展项目立项,获得客户认可后,双方举行商业谈判、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工作正式开展。 3)项目执行模式 公司已在空间设计与软装陈设行业深耕多年,对于空间设计服务和软装陈设服务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内部执行流 程。公司承接项目之后,首先根据客户需要和项目定位进行初步研究,对项目特点及难点进行初步判断,综合考虑项目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 2022年 11月 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 2023年 1 月 1日起施行。 解释第 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 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 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 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 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 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每股收益差异原因:原 2022年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以加权后股本 92,500,000股计算,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1.79元,稀释每股收益 1.79元。 因公司实施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 2022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20,000,000股为基数,公司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5股,共计转增 60,000,000股。现以加权后股本 138,750,000股计算, 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1.19元,稀释每股收益 1.19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 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智能设计平台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的两个投资项目进行延 长建设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延长建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于 2023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以 2022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20,000,000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6.70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 80,400,000元(含税)。 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5股,共计转增 60,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已于 2023年 6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分派。 3、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 2023年 5月 22日,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的 1,546,056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5)。 4、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 2023年 11月 22日,公司对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 1,350,000股股份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年 11月 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 结构,该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同意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设计中 心建设项目”和“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建设期,由原定 2024年 2月 6日延期至 2027年 2月 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年 12月 19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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