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杰电气(300444):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2022年 11月 2日,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 4月 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68元/股,共计发行 73,369,565股,募集资金总额 269,999,999.2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后为 266,025,122.2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 6月 19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23)第 010071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二、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3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在南京银行北京劲松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开设专项账户,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 2023年 6月 20日,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南京银行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中关村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募集资金主要运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三)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目的在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发展。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涉及。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涉及。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详见本报告附表二。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情况披露及时、完整,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4月 22日批准报出。 附表:一、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2日 附表一: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