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铭股份(301105):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6:46:30 中财网
原标题:鸿铭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105 证券简称:鸿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14:30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堑头新兴工业区莞长路东城段 142号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的第5、6、7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和会务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 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堑头新兴工业区办公楼2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晴
联系电话:0769-22187143
联系传真:0769-221876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牛山堑头新兴工业区莞长路东城段142号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51105”,投票简称为“鸿铭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
附件2: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14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都 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 贴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津 贴方案的议案》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 业执照号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 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年 月 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