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301032):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6:47:02 中财网
原标题:新柴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283,400股,每股发行价4.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608,498.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9,443,207.0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0,165,290.99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部分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3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3,608,498.00元,于2021年7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796号)。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三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账户性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3301040160018017148 活期户 2,071,276.46
19525201040880999活期户
999018593210809活期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412.9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639.96万元,共计13,052.91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2号《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30万套绿色智慧发动机关键零部件建设项目二期”“高效节能环保非道路国IV柴油机生产线技改项目”和“新柴股份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49.46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划转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9)等相关公告。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为2,071,276.46元,2023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2,071,276.46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2023年度 单位: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4,016.5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调整后投 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25,310.898,156.53487.127,376.7490.44%2023年 8月415.01
16,037.168,800.00602.178,866.75100.76%(注 1)2023年 8月1,517.42
7,061.407,060.00138.907,122.57100.89%(注 1)2023年 8月不适用不适用
 48,409.4524,016.531,228.1923,366.0697.29%   
 48,409.4524,016.531,228.1923,366.0697.29%   

注 1:累计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一致,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用于支付项目投资款,故实际投资总额超出承诺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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