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30103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6:47:02 中财网
原标题:新柴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新柴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英杰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星晨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2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年12月28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参见本报告“四、其他事项 ”之“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大事项”参见本报告“四、其他事项 ”之“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大事项”
3.“三会”运作参见本报告“四、其他事项 ”之“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大事项”参见本报告“四、其他事项 ”之“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 大事项”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2023年9月1日,保荐人国信证券因保荐 业务存在“薪酬考核不合理,未严格落 实收入递延支付要求、部分债券承揽人 员薪酬收入与项目直接挂钩,内部问责 机制不健全,个别项目内控跟踪落实不 到位,部分内核员工独立性不足,部分 岗位人员出现廉洁从业风险,廉洁从业 检查流于形式”的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 出具的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针对 以上事项,保荐人积极整改,对内规进 行统一修订完善,同时在操作层面针对 各项问题进行落实,并已向证监局递交 了整改总结报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2023年10月,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 的《监管关注函》(浙证监公司字〔 2023]235号),浙江证监局现场检查中 发现公司在财务、公司治理及内控方面 等存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对相关事项 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英杰 朱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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