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301032):监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6:47:04 中财网
原标题:新柴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年 4月 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4年 4月 12日以通讯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仲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仲庆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监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认为 2023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财务报告”内容。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6.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现阶段实际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真实性。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8.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8.1《关于公司监事梁仲庆先生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关联监事梁仲庆先生回避表决。

8.2《关于公司监事周鑫南先生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关联监事周鑫南先生回避表决。

8.3《关于公司监事王国钢先生 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其中,关联监事王国钢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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