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环保(301203):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3年 5月18日召开的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 2023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 4月 1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 12月 2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 4月 1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计后沟通,对 2023年度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审计结论、所出具的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4年 4月 12日,召开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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