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30088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肖琳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7:10:25 中财网
原标题:龙利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肖琳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谢肖琳作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2023
年任职期间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的基本情况
本人谢肖琳,1966年生,本科学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
计师、注册税务师、房地产估价师,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第五届理事、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审专家、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顾问,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1986年7月至1996年11月,任江苏华侨友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现任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至2021年06月至2024年02月任浙江长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龙
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5次和股东大会 3次。本人积
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们进行了多次沟通,加强与投资者们的联络,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在董事会的决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报告期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 召开董 事会次 数本人任职 期间召开 董事会次 数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股东 大会次数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出席会 议  
5550033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如下:
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就《关
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就《关
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
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
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或专项说明。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关
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
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
格按照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报告期内,本公司组织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4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主持日常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其间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3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3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
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组织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1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除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外,本人还利用
其他时间对上市公司用电话等方式咨询、问询,及时掌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生产经营等信息。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和网络等有关公司的相关报到,及时获悉公司的运营动态,起到了有效地监督和指导作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各
项工作,及时向独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等,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检查情况
本人对法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公司已按照
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在履职期间内公司能 够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披露相关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本人切实履行 责任和义务,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公司能够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 时、公平、完整地披露信息。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
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维护股东权益的情况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2.本人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待决策事项的背景资料进行审查;对
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在听取公司有关人员汇报的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在日常的董事会会议事务中,本人主动了解、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公司董事会也能认真听取和重视提出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能够注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
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重
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聘任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其他工作
1.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3年度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的情况。

3.经自查,本人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
变化。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力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坚决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安排,本人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任期已于 2024 年 2 月 5 日结束,并不再继续担任该职务。

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本人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本人认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
积极地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此感谢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谢肖琳(签字)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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