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000536):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7:21:21 中财网
原标题:华映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5月8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9、10、1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须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9、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提案名称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00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9.00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 2024年度申请融资租赁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11.00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00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5.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 宜的议案
16.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特别提示: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提案9、10、11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须回避表决。

3、上述提案中,提案1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参加现场会议和
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15的前提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案13,且提案 15应当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4月 1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4年4月25日9:00—11:30、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的时间为准,须在2024年 4月25日前寄至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收,邮编:35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施政
(2)电话:0591-67052590
(3)传真:0591-67052061
(4)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授权委托书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36”,投票简称为“华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多位应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

股东可以在多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应选人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映科技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映科技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4.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00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年度融资额 度的议案   
9.00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 2024年度申请融资租赁额度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11.00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12.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00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案   
15.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6.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注: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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