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30127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7:31:17 中财网
原标题:快可电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可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快可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8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744.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10.2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2)010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822.02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使用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11.47万元(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置换)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00.76万元(于2022年9月9日完成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100319号)。保荐机构于2022年8月29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前述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于2023年8月24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银行名称产品名称购买金 额期末余 额起止日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自贸试验 区苏州片区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2219445,000-2022-9-22至 2023-9-2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自贸试验 区苏州片区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2220486,000-2022-9-30至 2023-9-2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自贸试验 区苏州片区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2328021,100-2023-9-28至 2023-12-2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江苏自贸试验 区苏州片区支行大额定期存单 013898655,0005,0002023-9-26至 2026-9-2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科技支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 款 95天(黄金挂钩看涨)5,000-2022-10-10 至 2023-1-1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科技支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 款 268天(汇率挂钩看涨)5,000-2022-10-10 至 2023-7-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科技支行7天通知存款5,000-2023-2-14至 2023-12-29
受托银行名称产品名称购买金 额期末余 额起止日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科技支行7天通知存款5,000-2023-8-3至 2023-12-2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 92 天结构性存款(NSU00814)3,850-2022-10-19 至 2023-1-1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 91 天结构性存款(NSU00880)4,050-2022-12-26 至 2023-3-2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 90 天结构性存款(NSU00900)2,500-2023-1-19至 2023-4-1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 89 天结构性存款(NSU00939)3,000-2023-2-23至 2023-5-2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 91 天结构性存款(NSU01011)3,950-2023-4-14至 2023-7-1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 92 天结构性存款(NSU01044)1,050-2023-5-15至 2023-8-1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 92 天结构性存款(NSU01080)3,000-2023-6-15至 2023-9-1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 94 天结构性存款(NSU01140)2,100-2023-8-18至 2023-11-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 91 天结构性存款(NSU01169)2,500-2023-9-19至 2023-12-1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分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 91 天结构性存款(NSU01242)3,0003,0002023-12-21 至 2024-3-21
66,1008,000-  
(四)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4,9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1%,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于2023年8月24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年9月18日,快可电子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3、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4)0300051号),认为:快可电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快可电子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快可电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快可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周永鹏 陈星宙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9,510.2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464.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600.1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 总额(1)本年度投 入金额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光伏组件智能保护 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13,176.1513,176.154,684.265,751.3143.6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0,963.0810,963.08880.491,048.819.5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9,000.009,000.00 9,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3,139.2333,139.235,564.7515,800.1247.68    
超募资金投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900.009,800.004,900.009,8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尚未指定用途11,471.036,571.03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6,371.0316,371.034,900.009,800.00     
合计 49,510.2649,510.2610,464.7525,600.1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3年 8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49,000,000.00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1%,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本次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 2023年 8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将“光伏组件智能保 ” 护及连接系统扩产项目新增一个实施主体和一个实施地点。即在原有基础上新增实施主体南通快可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南通市作为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 8 29 年 月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11.47万元(于 2022年 8月 30日完成置换)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76 2022 9 9 万元(于 年 月 日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 8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 8,000.00 况的余额为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的金额 8,000.00万元外,其他剩余募 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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