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30127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薇薇)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7:31:17 中财网
原标题:快可电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薇薇)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蒋薇薇,女,1981年出生,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2007年7月至今,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商学院,历任会计教师、财会系副系主任、商学院副院长;2023年 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广东天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博石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获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任期内召开董 事会次数任期内出席董事会 次数  任期内召开股东 大会次数任期内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蒋薇薇5次亲自 出席委托 出席缺席2次亲自 出席委托 出席缺席
  5次0次0次    
      2次0次0次
注:本人于2023年6月21日开始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各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亲自召集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2、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亲自召集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股权激励事宜等议案进行了审议,与公司股东、管理层提前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多次沟通协商,充分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战略目标对公司对外投资事宜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审核,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责任和义务。

4、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过提名委员会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 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 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3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特别是2023年度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系列监管规定,并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 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 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权激励情况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蒋薇薇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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