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海马汽车(000572):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7:51:25 中财网
原标题:海马汽车: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17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孙忠春董事公务原因覃铭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海马汽车股票代码00057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锐谢瑞 
办公地址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12-8号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12-8号 
传真0898-668226720898-66822672 
电话0898-668226720898-6682267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3年,公司根据当前抓出口、中期转出行、远期打造全产业链零碳排放汽车生态体的战略目标,紧紧围绕“转型”

和“出口”两条工作主线,积极开展企业转型与对外合作,在 B端赛道新能源汽车产品合作项目、氢燃料电池汽车合作
项目等项目中取得实质性突破。同时,公司狠抓出口产品质量,加强海外市场宣传推广,依托出口市场和原点市场稳步
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46亿元,同比增长 7.12%;产品产量30,371台,同比增长 28.33%;
具体工作方面,2023年度公司经营取得如下成果:
1.产品创新方面
公司围绕海南自贸港全产业链零碳排放汽车生态体车辆产品需求,在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产品领域持续创
新。2023年 3月,公司海马 7X改款新品上市销售、与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相关
合作伙伴就盒子智行合作项目签署相关合作协议;5月,搭载丰田汽车电堆系统的海马氢燃料电池汽车7X-H首台功能样
车正式下线;11月,海马EX00首批试制车成功下线;12月,海马EX00亮相第五届中国网约出行产业峰会并获得行业及
终端客户好评与认可,海马氢燃料电池汽车7X-H获国家工信部新产品公告认证。

2.国内市场方面
公司坚持深耕原点市场,依托海马7X大单品系列产品,聚焦细分市场,持续打造“海岛心服务”特色服务体系,努
力占领用户心智。于 C端市场,深耕海南原点市场,持续开展全员营销活动,努力通过加大体验满意度、直销和售后直
营的方式获取更多的订单;于 B端市场,郑州基地推进 B端赛道新能源汽车产品项目按计划落地,海口基地持续发力,
抢占海南公务、租赁和行业大客户等细分市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马邦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响应《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
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已完成相关租赁资质及运营车辆备案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市场合规化运营奠定基础。与此同时,
公司正积极推进海马7X-E纯电动巡游车出行业务、海马 7X-H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项目,争取以更丰富的产品与差
异化的服务,参与到海南自贸港旅游及出行市场中。

3.海外市场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前期海外市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相关市场拓展及营销工作。在狠抓出口产品质量的同
时,加强海外市场宣传推广,大服务前移格局初步形成。与此同时,进一步开拓“一带一路”等沿线市场,扩大国际市
场版图,越南等新兴市场开发初见成效。2023年底,公司完成越南河内展厅建设,签订 15家经销商,并成功举办海马
汽车越南上市发布会。报告期内,公司汽车产品出口2.68万辆,同比增长25.80%。

4.机制创新方面
在经营工作寻求突破的同时,公司持续深化机制创新,全面提升人效比;努力实现管理团队年轻化、提升员工收入
水平;以项目制管理为根基,构建底层管理制度体系。

5.其他方面
本报告期,公司以开放的态度和创新的方式,积极与合作伙伴共同推进相关项目,并努力寻找新的合作机会;扩大
零部件公司经营范围,海南海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营步入正轨并实现盈利;进一步聚焦主业并优化资源配置,继续
坚决盘活存量资产、处置低效无效资产,不断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2023年末2022年末 本年末比上 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7,359,688,0 80.476,298,755 ,653.416,300,972,986.6616.80%8,207,271,4 52.558,207,271,45 2.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1,897,274,42,100,7662,100,768,174.75-9.69%3,676,661,03,676,661,00
东的净资产41.93,767.49  04.034.03
 2023年2022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2,546,300,5 54.392,377,126,849 .352,377,126,849 .357.12%1,762,567,4 26.411,762,567,42 6.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02,044,778 .45- 1,574,404,908 .51- 1,574,013,902 .7787.16%111,678,196 .66111,678,196. 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322,896,926 .06- 1,613,073,310 .11- 1,600,347,322 .5779.82%- 432,944,367 .02- 418,988,182. 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770,298,326 .38253,130,775.6 6253,130,775.6 6204.31%163,003,997 .64163,003,997. 64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1229-0.9573-0.957187.16%0.06790.0679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1229-0.9573-0.957187.16%0.06790.06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10.11%-54.50%-54.49%44.38%3.07%3.07%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
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
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
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
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②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 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在披露定期报告时,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执
行本规则对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执行该规定,并对2022年和2021年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027,835,354.57654,188,544.68231,658,471.27632,618,183.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101,004.43-11,543,817.06-85,854,594.46-52,545,36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89,264,446.66-23,740,582.44-110,437,133.47-99,454,763.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798,232.76216,145,101.4486,564,952.73567,386,504.97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84,978年度报告 披露日前 一个月末 普通股股 东总数92,943报告期末 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 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 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8.80%473,600,0000不适用0 
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66%93,022,9510不适用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88%47,361,3680不适用0 
金鹰境内自然人1.66%27,248,0000不适用0 
#吴鸣霄境内自然人0.87%14,387,9130不适用0 
#缪秉安境内自然人0.55%9,079,5360不适用0 
海南家美太阳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54%8,923,8840不适用0 
许颖境内自然人0.52%8,600,0000不适用0 
邵逸群境内自然人0.52%8,500,0000不适用0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49%8,129,9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前 两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 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 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 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 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退出00.00%00.00%
赵建平退出00.00%00.00%
赵吉退出00.00%00.00%
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 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退出00.00%00.00%
钟格退出00.00%00.00%
毛顺华退出00.00%00.00%
金鹰新增00.00%27,248,0001.66%
#缪秉安新增00.00%9,079,5360.55%
海南家美太阳能有限公司新增00.00%8,923,8840.54%
许颖新增00.00%8,600,0000.52%
邵逸群新增00.00%8,500,0000.52%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 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新增00.00%8,129,9000.49%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事项外,无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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