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海马汽车(000572):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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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7:51:2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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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马汽车:2023年年度报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4月23日】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覃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理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波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孙忠春 | 董事 | 公务原因 | 覃铭 |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三)未来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2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37 第六节 重要事项………………………………………………………………………………4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况…………………………………………………………………………5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57 第十节 财务报告………………………………………………………………………………5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海马汽车/公司/本公司 | 指 |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上海海马投资 | 指 | 海马(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系海马汽车控股股东 | | 海马投资 | 指 | 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海南海马 | 指 | 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原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 | 海南新能源销售 | 指 | 海南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原海南一汽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海马新能源 | 指 | 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原海马商务汽车有限公司 | | 郑州新能源销售 | 指 | 郑州海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海马销售 | 指 |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海马财务 | 指 | 海马财务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海南自贸港 | 指 | 海南自由贸易港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股票简称 | 海马汽车 | 股票代码 | 000572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海马汽车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aima Automobile Co.,Ltd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AIMA AUTO |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覃铭 | | | | 注册地址 | 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12-8号 | |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70216 | |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 | 办公地址 | 海口市金盘工业区金盘路12-8号 | |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70216 | | | | 公司网址 | www.haima.com | |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无变更 |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刘泽波、钟慧珍、麻磊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 | 2023年 | 2022年 |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2021年 |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2,546,300
,554.39 | 2,377,126,84
9.35 | 2,377,126,84
9.35 | 7.12% | 1,762,567,426
.41 | 1,762,567,426.4
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元) | -
202,044,7
78.45 | -
1,574,404,90
8.51 | -
1,574,013,90
2.77 | 87.16% | 111,678,196.6
6 | 111,678,196.6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元) | -
322,896,9
26.06 | -
1,613,073,31
0.11 | -
1,600,347,32
2.57 | 79.82% | -
432,944,367.0
2 | -418,988,182.6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元) | 770,298,3
26.38 | 253,130,775.
66 | 253,130,775.
66 | 204.31% | 163,003,997.6
4 | 163,003,997.6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1229 | -0.9573 | -0.9571 | 87.16% | 0.0679 | 0.0679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0.1229 | -0.9573 | -0.9571 | 87.16% | 0.0679 | 0.067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10.11% | -54.50% | -54.49% | 44.38% | 3.07% | 3.07% | |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 本年末比上
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7,359,688
,080.47 | 6,298,755,65
3.41 | 6,300,972,98
6.66 | 16.80% | 8,207,271,452.5
5 | 8,207,271,45
2.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元) | 1,897,274
,441.93 | 2,100,766,76
7.49 | 2,100,768,17
4.75 | -9.69% | 3,676,661,004.0
3 | 3,676,661,00
4.03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
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
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
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
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
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
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并对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②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 2023年1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在披露定期报告时,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执行本
规则对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时执行该规定,并对2022年和2021年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调整。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
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备注 | | 营业收入(元) | 2,546,300,554.39 | 2,377,126,849.35 | 未包含金融服务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106,077,708.07 | 101,427,540.23 | 其他业务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2,440,222,846.32 | 2,275,699,309.12 | 未包含金融服务收入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027,835,354.57 | 654,188,544.68 | 231,658,471.27 | 632,618,183.8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2,101,004.43 | -11,543,817.06 | -85,854,594.46 | -52,545,362.5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9,264,446.66 | -23,740,582.44 | -110,437,133.47 | -99,454,763.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9,798,232.76 | 216,145,101.44 | 86,564,952.73 | 567,386,504.9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冲销部分) | 31,309,280.19 | 13,476,106.27 | 434,962,820.7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4,341,085.84 | 64,000,315.23 | 18,186,890.31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
的损益 | -16,986,114.01 | -20,251,363.86 | 2,894,100.0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0,688.68 | 22,800.91 | 294,339.62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9,022,050.77 | 18,218,900.60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797,562.48 |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927,672.36 | 6,590,605.14 | 73,379,958.39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0,937,263.25 | 21,014,353.48 | 128,910,591.99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67,615.52 | 30,136,408.60 | 86,179,254.7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4,652,906.70 | 37,405,039.54 | 60,001,967.70 | | | 合计 | 120,852,147.61 | 26,333,419.80 | 530,666,379.2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
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
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汽车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其中,乘用车产销累计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多功能乘用车(MPV)产销累计完成111.2万辆和110.2万
辆,同比分别增长16.8%和17.7%。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了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
渗透率达31.6%。其中,新能源MPV产销累计完成23.8万辆和23.1万辆,同比均增长2.2倍,占MPV产销总量的比重分
别达到21.5%和20.9%。
国内市场方面。从全年汽车产销变化情况来看,一季度汽车行业进入促销政策切换期,传统燃油车购置税优惠政策的
退出、新能源汽车补贴的结束等影响提前消费,年初阶段的新能源降价以及3月份的促销潮又对终端市场产生波动,汽车
行业运行总体面临较大压力,产销呈现小幅下降;二季度在中央和地方促消费政策、轻型车国六实施公告发布、多地汽车
营销活动、新车型大量上市等因素共同拉动下,叠加车企半年度节点冲量和4、5月同期基数相对偏低,形势明显好转,市
场需求逐步恢复;三季度,汽车产销整体表现好于预期,市场总体呈现“淡季不淡,旺季更旺”的态势,“金九银十”效
应重新显现;进入四季度,伴随政策效应持续显现,各地车展及促销活动持续发力,加之企业年底收尾冲刺,车市热度延
续,再现“翘尾”现象。汽车产销创造历史新高,超预期完成全年目标。
海外市场方面。2023年度,我国汽车累计出口491万辆,同比增长57.9%,占汽车销售总量的16.3%,较上一年度提升4.7个百分点。从全年形势来看,汽车出口一直延续快速增长态势,各月出口量均保持在30万辆以上,自8月份以来月
度出口量更是突破40万辆。
盈利能力方面。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在行业规模达到新高度的同时,行业整体盈利能力面临更大挑战,部分车企包
含新势力车企生存压力日益加大。
行业发展方向方面。2023年8月,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提出“鼓励企业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积极探索混合动力、低碳燃料等技术路线,促进燃油汽车市场平稳发展”。在舆论导向日
趋侧重于关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大背景下,该文件的出台是对新能源发展路线的一次重新梳理,体现出行业主管部门对汽
车行业各种技术路线将长期并存的科学判断与审慎态度,有助于形成更加积极正向的市场氛围。2023年9月至2024年1
月,海南省陆续出台《海南省2023—2025年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2023-2035年)》等政策文件,围绕交通领域加快新能源化等提出具体支持鼓励措施,并明确到2025年,海南氢能产业
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氢能产业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氢能在交通、航天、化工、能源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取得积
极成效。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汽车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及汽车动力总成的研发、制造、销售及金融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海马7X-E、海马7X和海马8S等,目标市场包括海外市场及国内重点区域市场。
在售产品方面。海马7X-E是海马汽车新能源转型阶段首款智能纯电动车型,续航里程510km;海马7X是一款面向多人口家庭打造的七座汽车产品,拥有较大三排空间,专注儿童安全与照料;海马8S是一款紧凑型智能SUV产品,是公司首
款智能互联汽车产品。与此同时,为支持海外市场销售,公司其他在售产品包括海马S7、海马S5等型号产品。
经营模式方面。公司汽车产品由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组织生产,分别由
海南海马、海马销售、海南新能源销售及郑州新能源销售负责对外销售。国内市场,公司主要采取先款后货,即预收货款
的方式进行汽车整车销售,原则上不允许赊销。面向C端市场,公司不断优化以服务为特色的海南原点市场营销服务,并
推出“海岛心服务”服务理念,持续开展全员营销活动。面向B端市场,公司通过海马7X-E纯电动汽车等产品,持续在公
务、租赁和行业大客户等市场寻求突破。海外市场,在传统中东市场销量逐步上升的同时,公司积极开拓新的增长点,产
品已成功推向东南亚等新兴市场,获得较好市场反响。
报告期内整车制造生产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整车产品产销情况
| | 产量 | | | 销售量 | |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与上年同比增减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与上年同比增减 | | 按车型类别 | | | | | | | | 基本型乘用车 | 0 | 50 | -100.00% | 0 | 50 | -100.00% | | MPV | 5270 | 2829 | 86.28% | 5088 | 3700 | 37.51% | | SUV | 25101 | 20688 | 21.33% | 22772 | 20637 | 10.35% | | 其他 | 0 | 100 | -100.00% | 97 | 5 | 1,840.00% | | 合计 | 30371 | 23667 | 28.33% | 27957 | 24392 | 14.62% | | 其他分类 | | | | | | | | 境内地区 | 1085 | 2395 | -54.70% | 1197 | 3120 | -61.63% | | 境外地区 | 29286 | 21272 | 37.67% | 26760 | 21272 | 25.80% |
同比变化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基本型乘用车产销同比大幅减少,主要是公司实施品类战略,产品聚焦SUV和MPV所致。MPV产销同比上升,主要是公司开拓海外市场,相关产品产销量上升所致。境外地区产销同比上涨,主要是公司出口产品产销量增长所致。境内地区
产销同比下降,主要是受产品结构及市场重心调整等因素影响,国内市场产销量下降所致。
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情况
2023年,公司实施芯片和变速器的替代开发方案,较大程度上缓解了零部件卡脖子问题;同时,通过扩大海南海马汽
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自制范围、推动钢材统购等,海南海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营逐渐步入正轨并实现盈利,跃升为规上
企业。
报告期内汽车零部件生产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开展汽车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相关子公司经营汽车金融业务情况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业务模式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海马财务 | 个人汽车消
费贷款 | 1,000,000,
000.00 | 3,328,243,
357.06 | 1,330,440,
550.21 | 77,396,642
.64 | 35,920,930
.59 | 30,716,973
.41 |
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
?适用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生产经营情况
单位:元
| 产品类别 | 产能状况 | 产量 | 销量 | 销售收入 | | MPV | | 293 | 184 | 17,636,589.56 | | 其他 | | 0 | 97 | 5,760,001.41 | | 合计 | | 293 | 281 | 23,396,590.97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汽车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作为海南自贸港唯一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在海南省海口市和河南省郑州市分别拥有四大工艺完整的乘用车整
车生产基地。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开放合作、学习创新、自主多赢的科学发展理念,通过不断努力,在自主品牌建设方
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形成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1、管理体制方面。公司核心经营团队稳定,通过条线管理工作机制,提高了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运营、决策、激励机
制等方面更具灵活性。
2、技术积累方面。公司经过多年自主学习和技术引进,完成了技术积累。公司具有自主的燃油车、纯电动汽车、插电
式混合动力汽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整车研发体系,严谨的质量控制体系,国内与国际结合的配套体系。截至2023年末,国
内累计申请专利1040项,国外累计申请专利63项。
3、成本控制方面。公司零配件体系较大比重来自海口、郑州的周边供应体系,成本控制能力相对较强。同时,公司建
立了以成本分析为基础的采购目标价格体系,进一步保障了成本控制能力。
4、营销创新方面。公司在原点市场及核心市场坚持服务先行,建立直营分公司及体验中心,推进线上线下业务体系建
设,为实现核心市场销量突破打下良好基础。
5、海外市场方面。多年来,公司持续深耕海外市场,建立了一支高效务实的海外市场团队。与此同时,经过长期合
作,公司已与海外主要合作伙伴建立了稳固的战略合作关系。2023年,公司海外市场开拓取得较大进展,传统中东地区优
势市场订单快速增长,东南亚等新兴市场开拓亦初见成效。
6、区位优势方面。公司作为海南自贸港唯一新能源乘用车生产企业,依托海南自贸港区位条件、政策优势及岛屿环境
等方面资源禀赋,在打造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样板、出行领域创新突破等方面具有自身独特优势。与此同时,公司郑州基
地位于中原腹地,原点市场庞大、交通配套便利,在B端赛道新产品生产及应用、推广等方面具备相关优势条件。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3年,公司根据当前抓出口、中期转出行、远期打造全产业链零碳排放汽车生态体的战略目标,紧紧围绕“转型”
和“出口”两条工作主线,积极开展企业转型与对外合作,在 B端赛道新能源汽车产品合作项目、氢燃料电池汽车合作项
目等项目中取得实质性突破。同时,公司狠抓出口产品质量,加强海外市场宣传推广,依托出口市场和原点市场稳步提升
公司经营业绩。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6亿元,同比增长7.12%;产品产量30,371台,同比增长28.33%;产品销
量27,957台,同比增长14.6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亿元,同比增长204.31%。
具体工作方面,2023年度公司经营取得如下成果:
1.产品创新方面
公司围绕海南自贸港全产业链零碳排放汽车生态体车辆产品需求,在氢燃料电池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产品领域持续创新。
2023年3月,公司海马7X改款新品上市销售、与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相关合作伙伴
就盒子智行合作项目签署相关合作协议;5月,搭载丰田汽车电堆系统的海马氢燃料电池汽车 7X-H首台功能样车正式下线;
11月,海马EX00首批试制车成功下线;12月,海马EX00亮相第五届中国网约出行产业峰会并获得行业及终端客户好评与
认可,海马氢燃料电池汽车7X-H获国家工信部新产品公告认证。
2.国内市场方面
公司坚持深耕原点市场,依托海马7X大单品系列产品,聚焦细分市场,持续打造“海岛心服务”特色服务体系,努力
占领用户心智。于 C端市场,深耕海南原点市场,持续开展全员营销活动,努力通过加大体验满意度、直销和售后直营的
方式获取更多的订单;于 B端市场,郑州基地推进 B端赛道新能源汽车产品项目按计划落地,海口基地持续发力,抢占海
办法》规定,已完成相关租赁资质及运营车辆备案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市场合规化运营奠定基础。与此同时,公司正积极
推进海马7X-E纯电动巡游车出行业务、海马 7X-H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项目,争取以更丰富的产品与差异化的服务,
参与到海南自贸港旅游及出行市场中。
3.海外市场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在前期海外市场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相关市场拓展及营销工作。在狠抓出口产品质量的同时,
加强海外市场宣传推广,大服务前移格局初步形成。与此同时,进一步开拓“一带一路”等沿线市场,扩大国际市场版图,
越南等新兴市场开发初见成效。2023年底,公司完成越南河内展厅建设,签订 15家经销商,并成功举办海马汽车越南上
市发布会。报告期内,公司汽车产品出口2.68万辆,同比增长25.80%。
4.机制创新方面
在经营工作寻求突破的同时,公司持续深化机制创新,全面提升人效比;努力实现管理团队年轻化、提升员工收入水
平;以项目制管理为根基,构建底层管理制度体系。
5.其他方面
本报告期,公司以开放的态度和创新的方式,积极与合作伙伴共同推进相关项目,并努力寻找新的合作机会;扩大零
部件公司经营范围,海南海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经营步入正轨并实现盈利;进一步聚焦主业并优化资源配置,继续坚决
盘活存量资产、处置低效无效资产,不断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 2023年 | | 2022年 |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2,546,300,554.39 | 100% | 2,377,126,849.35 | 100% | 7.12% | | 分行业 | | | | | | | 汽车制造 | 2,374,662,161.72 | 93.25% | 1,862,372,746.92 | 78.35% | 27.51% | | 房地产开发 | 41,237,041.09 | 1.62% | 393,250,400.87 | 16.54% | -89.51% | | 其他 | 24,323,643.51 | 0.96% | 20,076,161.33 | 0.84% | 21.16% | | 其他业务收入 | 106,077,708.07 | 4.17% | 101,427,540.23 | 4.27% | 4.58% | | 分产品 | | | | | | | 汽车产品 | 2,374,662,161.72 | 93.25% | 1,862,372,746.92 | 78.35% | 27.51% | | 房地产开发产
品 | 41,237,041.09 | 1.62% | 393,250,400.87 | 16.54% | -89.51% | | 劳务 | 24,323,643.51 | 0.96% | 20,076,161.33 | 0.84% | 21.16% | | 其他业务收入 | 106,077,708.07 | 4.17% | 101,427,540.23 | 4.27% | 4.58% | | 分地区 | | | | | | | 境内销售 | 271,843,475.77 | 10.68% | 827,945,241.69 | 34.83% | -67.17% | | 境外销售 | 2,274,457,078.62 | 89.32% | 1,549,181,607.66 | 65.17% | 46.82%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 | | | | | 汽车制造 | 2,374,662,161.72 | 2,220,454,873.08 | 6.49% | 27.51% | 16.39% | 8.93% | | 分产品 | | | | | | | | 汽车产品 | 2,374,662,161.72 | 2,220,454,873.08 | 6.49% | 27.51% | 16.39% | 8.93% | | 分地区 | | | | | | | | 境内销售 | 271,843,475.77 | 202,106,597.79 | 25.65% | -67.17% | -68.27% | 2.58% | | 境外销售 | 2,274,457,078.62 | 2,094,599,520.68 | 7.91% | 46.82% | 39.02% | 5.17%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汽车制造 | 销售量 | 台/套 | 27,957 | 24,392 | 14.62% | | | 生产量 | 台/套 | 30,371 | 23,667 | 28.3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 2022年 | | 同比增减 |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汽车制造 | 原材料 | 1,948,574,871.32 | 87.76% | 1,590,539,523.52 | 83.37% | 22.51% | | | 人工工资 | 66,348,979.56 | 2.99% | 58,195,979.37 | 3.05% | 14.01% | | | 折旧费用 | 149,317,994.27 | 6.72% | 207,473,622.40 | 10.87% | -28.03% | | | 其他 | 56,213,027.93 | 2.53% | 51,601,900.30 | 2.71% | 8.94% |
单位:元
|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 2022年 | | 同比增减 |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汽车产品 | 原材料 | 1,948,574,871.32 | 87.76% | 1,590,539,523.52 | 83.37% | 22.51% | | | 人工工资 | 66,348,979.56 | 2.99% | 58,195,979.37 | 3.05% | 14.01% | | | 折旧费用 | 149,317,994.27 | 6.72% | 207,473,622.40 | 10.87% | -28.03% | | | 其他 | 56,213,027.93 | 2.53% | 51,601,900.30 | 2.71% | 8.94% |
说明: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①转让主体
| 名称 | 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 | 海南海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 |
②停止经营主体
| 名称 | 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时间 | |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 2023年4月 | |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 | 2023年8月 | |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新乡分公司 | 2023年8月 | |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 | 2023年9月 | |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 | 2023年9月 | |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 | 2023年9月 | |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 | 2023年9月 | |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2023年9月 | |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 2023年9月 | |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 2023年10月 | |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 2023年10月 | |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 2023年12月 | | 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封分公司 | 2023年12月 | | 海南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 | 2023年11月 | | 海南海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 2023年12月 |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316,685,578.33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90.98% |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09%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1 | Green City General Trading LLC | 1,701,280,361.03 | 66.81% | | 2 | 第二名 | 426,268,660.07 | 16.74% | | 3 | 第三名 | 123,283,292.80 | 4.84% | | 4 | 第四名 | 53,231,840.32 | 2.09% | | 5 | 第五名 | 12,621,424.11 | 0.50% | | 合计 | -- | 2,316,685,578.33 | 90.98%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476,215,142.10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1.01% |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1 | 第一名 | 152,335,144.20 | 6.72% | | 2 | 第二名 | 99,272,316.99 | 4.38% | | 3 | 第三名 | 87,090,612.60 | 3.84% | | 4 | 第四名 | 70,153,985.70 | 3.10% | | 5 | 第五名 | 67,363,082.61 | 2.97% | | 合计 | -- | 476,215,142.10 | 21.01%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52,337,370.63 | 84,884,258.03 | -38.34% | 系上期房地产项目交房所致 | | 管理费用 | 286,495,748.15 | 282,797,829.33 | 1.31% | | | 财务费用 | -21,090,281.74 | 3,256,592.61 | -747.62% | 系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 | 研发费用 | 211,927,601.30 | 235,076,948.49 | -9.85% |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研发
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 7X-E
KD项目 | 为支撑海马汽车出口战略,
支持公司全面向新能源汽车
和智能汽车转型,在7X-E
车型的基础上,按照出口目
的地的要求进行设计开发,
通过出口目的地要求的试验
验证并获得认证证书,实现
出口量产。 | 1.按照出口目的地的要求,
完成了整车的设计开发和试
制;
2.整车获得欧标认证的认证
证书;
3.整车正在进行欧盟小批认
证测试和证书的获得。 | 7X-E
KD项目获得出
口目的地所需
认证证书,并
实现出口量
产。 | 丰富出口产品种类,扩大车
辆出口规模,以产生良好的
经济效益。全面落实海马汽
车出口战略,支持公司全面
向新能源汽车和智能汽车转
型。 | | S5
Pro项目 | 为支撑海马汽车出口战略,
提升产品竞争力。在S5车
型的基础上,按照出口目的
地的要求进行设计开发,通
过出口目的地要求的试验验
证并获得认证证书,实现出
口量产。 | 1.已完成整车和零部件设
计;
2.已完成国内和海外标定样
车装配;
3.已完成国内发动机台架标
定;
4.已完成国内整车EMS、ESP
冬季标定。 | S5
Pro项目获得
出口目的地所
需认证证书,
实现量产。 | 落实海马汽车出口战略,丰
富出口产品种类,扩大车辆
出口规模,以产生良好的经
济效益。 | | S7
Pro项目 | 为支撑海马汽车出口战略,
提升产品竞争力。在S7车
型的基础上,按照出口目的
地的要求进行设计开发,通
过出口目的地要求的试验验
证并获得认证证书,实现出
口量产。 | 1.零部件完成出口目的地认
证;
2.按照出口目的地的要求,
完成了整车的设计开发和试
制;
3.整车完成出口目的地要求
的试验验证; | S7
Pro项目获得
出口目的地所
需认证证书,
实现量产。 | 落实海马汽车出口战略,丰
富出口产品种类,扩大车辆
出口规模,以产生良好的经
济效益。 | | | | 4.已完成出口目的地所需认
证工作的55%。 | | | | 7X-H项目 | 通过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的
开发,推进向新能源汽车和
智能汽车赛道的转换。 | 1、完成整车高低温性能标定
试验;
2、完成专用件的工装件开
发,并通过G4质量门;
3、获得国家产品公告、3C认
证、减免购置税等全套目
录;
4、正在进行25台小批量生
产,2024年3月14日陆续开
始首批车辆上牌。 | 实现氢燃料电
池汽车示范运
营。 | 氢燃料电池汽车以其“高安
全、零排放、长续航和加注
快”等优点,能很好兼顾环
保和便利性,被认为是未来
新能源汽车的终极方向之
一,市场广阔。在推动
70Mpa氢燃料电池汽车技术
发展的同时,可同时带动上
游氢气加工制取等相关技术
及下游出行端业务的发展、
创新。 | | EX00项目 | 以B端出行市场需求为出发
点,进行车辆设计和功能定
制,拓宽产品赛道。 | 1.设计开发NC数据冻结;
2.开展整车性能试验验证;
3.零部件工装启动开发;
4.试制样车成功下线。 | EX00项目实现
SOP。 | 该产品为公司首款B端专用
新能源汽车产品,旨在解决
目标用户车辆使用痛点。以
该产品落地为抓手,公司将
在新能源汽车出行及服务等
领域持续发力,努力发掘、
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 | 8S KD项目 | 为支撑海马汽车出口战略,
对8S车型整车进行适应性
开发,保证8S KD车型持续
满足出口目的地国家法规要
求,出口量保持稳定。 | 1.完成相关零部件开发及试
验验证;
2.完成整车试验验证,并获
得认证证书。 | 8S KD项目持
续满足出口目
的地所需认证
要求,KD出口
量保持稳定。 | 落实海马汽车出口战略,丰
富出口产品种类,扩大车辆
出口规模,以产生良好的经
济效益。 | | 8S整车出
口项目 | 为支撑海马汽车出口战略,
拓展海外市场,完成8S车
型整车出口。 | 1.完成整车出口所需的试验
验证,获得整车出口所需的
认证证书;
2.完成出口目的地国家认证
机构对生产工厂的审核;
3.实现小批量的整车出口。 | 8S整车获得目
的地国家认证
证书,实现整
车出口并逐步
增加整车出口
量。 | 落实海马汽车出口战略,丰
富出口产品种类,扩大车辆
出口规模,以产生良好的经
济效益。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 |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337 | 379 | -11.08%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6.72% | 18.98% | -2.26%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 | 本科 | 213 | 250 | -0.15% | | 硕士 | 9 | 15 | -0.40% |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 | | 30岁以下 | 23 | 27 | -14.81% | | 30~40岁 | 145 | 215 | -32.56%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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