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仪装备(68865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仪装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京仪装备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4,200万股。本次发行委托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发行价为每股 31.95元,实际发行股份数量 4,200万股。截至 2023年 11月 24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134,19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564.6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6,625.3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538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4,026.77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4,026.77万元。 综上,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24,026.7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02,598.5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22年 10月 8日经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3年 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京仪装备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京仪装备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京仪装备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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