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碁微装(688630):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8:07:06 中财网
原标题:芯碁微装: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88630 公司简称:芯碁微装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要素。具体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生产与仓储、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长期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信息系统管理、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生产与仓储、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报 错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的5%利润总额的3%≤潜在错报 金额<利润总额的5%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的3%
说明:
本制度下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年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①未依照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上述缺陷认定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任意一项指标或出现其中任意一种情形时即构成与其相对应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可能导致的直接 经济损失损失金额≥500 万元100万元≤损失金额<500 万元20万元<损失金额<100 万元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 ②核心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⑤特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 ⑥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 ⑦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重要缺陷①违反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②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④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涉及局部; ⑥决策程序导致一般失误;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上述缺陷认定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任意一项指标或出现其中任意一种情形时即构成与其相对应的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未发现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各项制度均得以有效执行,有助于提高经营效率、促进规 范运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2024年,公司将持续改进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对各类风险的事前防范与识别、事中控制、事后监督与反 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程卓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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