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300215):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作为我国高低压电器检测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对国内电器检测行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23年,实际控制人之间重新确定了内部股权结构和控制权安排,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夯实了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实现了较为平稳的过渡,将决策与执行合而为一,提高了决策执行效率与精确度,助力公司高效稳定运营;同时,不断推动建立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董事会进一步配齐建强,董事会成员专业经验多元化,能力结构优势互补。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2,102.94万元,其中高压检测业务完成48,977.2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9%,低压检测业务完成12,161.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0.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3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86,964.74万元,净资产为199,310.23万元。总体上来说收入规模仍保持稳定,资产负债结构不断优化,为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其中,公司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未能履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规定,违反了《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将对本次董事会表决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持续追责;公司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并聘任了新的高管层,顺利组建公司新的管理团队。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执行了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事项。 (三)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根据证监会2023年9月4日发布生效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度,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实时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主要财务指标和会计数据变动情况。除定期报告外,上市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规定,在发生重大事项时需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临时公告,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有效维护了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持续做好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等法定信息披露的基础上,为有效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公司董事会不断提高信息披露标准和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董事会还极为注重内幕信息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事项》以及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如实、完整地记录了信息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通过有效加强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管理,严格控制了内幕信息的传递范围,加强了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2023年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因违反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况。 (七)投资者维护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证券部认真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不断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八)规范运作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覆盖经营管理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从而总体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公司已建立了符合财务准则、制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了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会计信息的客观、准确。公司认为,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在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2024年度重点工作规划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继续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实施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升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1、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规范公司三会运作,认真高效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保障制度的有效落地,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各项重点活动有章可循、高效运作;持续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2、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要求,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构建投资者关系管理体系,积极拓展投关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以及沟通渠道的多样性和便捷性,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塑造良好的资本市场品牌形象。 4、及时把握公司所处行业动向和发展态势,董事会将引领公司管理层实施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创新发展,提升科研能力,推动技术创新;深化与关键客户的合作,巩固市场地位;拓展新的服务领域,增强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加强全球化战略部署,加快全球化业务发展,实现双重驱动多翼协同发展,推动公司业务朝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迈进,以良好的业绩来回馈广大投资者;积极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共享公司发展收益。 5、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董事会将督促和指导公司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和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更好地发挥企业文化先导、凝聚、促进作用,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实现员工和企业的协同进步、共同成长。 2024年,面对新形势、新目标,公司董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更大程度的发挥董事会作用,推进公司各项业务快速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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