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科技(301157):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新民)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22:01:24 中财网

原标题:华塑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新民)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徐新民)

2023年度,本人作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科技”)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徐新民)

2023年度,本人作为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塑科技”)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徐新民,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电路与系统专业,副教授。1986年9月至1998年9月在杭州大学电子工程系任教;1998年9月至今在 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任教;自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华塑科技独立董事; 2021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浙江大学的派出机构)副院长。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8次,其中现场出席1次,通讯方式出席7次;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4次。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8次,其中现场出席1次,通讯方式出席7次;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4次。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时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召开了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了解拟聘任和提名人员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对其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评估,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共出席了1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部分事项授权董事长的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专业意见,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出席了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年度决算报告、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报告、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及审计计划,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4、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共出席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进行了审议确认,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公司于2023年09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事项意见结论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 会议2023年02月 10日1、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2、同意《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3、同意《关于公司申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 会议2023 年 03 月 16 日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 会议2023 年 04 月 21 日1、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 意见 4、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 意见 5、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 见同意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 会议2023 年 04 月 21 日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 前认可意见 2、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 可意见同意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 会议2023 年 07 月 03 日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同意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 会议2023 年 08 月 23 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 见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 会议2023 年 09 月 27 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 立意见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 意见同意
第二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 议2023 年 10 月 18 日关于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公司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关键审计事项等。(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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