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奥股份(300923):董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22:16:17 中财网
原标题:研奥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23 证券简称:研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
出,会议于 2024年 4月 20日(星期六)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彪先生召集并主
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
董事王安民先生、独立董事张磊先生、独立董事王艳梅女士以
通讯方式出席)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
2023年业务计划,贯彻落实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决议,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 2023年度工作总结、形势分析和 2024年工作部
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
工作。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张磊先生、徐克哲先生、王艳梅女
士、魏紫女士(离任)、付中昊先生(离任)分别向董事会递交
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
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3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
2023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致同所出具的《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公司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实施 2023年年度
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
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4.5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
或归属、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而发生变化,公司维持派发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
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
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
查意见;致同所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修订的相关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表
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工作勤勉、尽责,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致同所出具了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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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
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及下属公司
的经营效率。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
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与此相关的全部法律文件。此次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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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
及确定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侵犯股东利益的情况,能够充分反映上述人员勤勉尽责的履职
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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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本议案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全部为关联董事,无法
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违规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违规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致同所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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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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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9,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人民币20,000.00万元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
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
理财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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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
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授权期限为 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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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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