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奥股份(300923):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22:21:20 中财网
原标题:研奥股份: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
1-7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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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 371A008740号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奥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 “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3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研奥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研奥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3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2023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研奥股份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研奥股份董事会编制的 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研奥股份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研奥股份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0〕325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20年12月11日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1,96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8.28元。

截至2020年12月17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5,57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41.1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829.0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第371ZA0048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5,040.4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6,434.6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4,788.5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646.08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5,285.95万元,城轨车辆电气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终止结余的募集资金转出10,497.73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结余的募集资金转出759.39万元。

综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0,326.44万元,募投项目终止、结项结余募集资金转出11,257.1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0,489.9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8,245.5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244.4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20年6月15日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管理办法修订制度于2022年5月17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0年12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城轨车辆电气设备生产
61010078801000005360 2023.11.10注销
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高铁检修生产线升级改
431900098210999 2,637,906.71
司长春分行营业部 造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58102010010093564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3.12.27注销
司长春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75595314861090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1.46
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
平安银行长春分行营
15749999999913 261,947.12
补充流动资金
业部
小 计 2,899,875.29
现金管理余额 102,000,000.00
104,899,875.29
合 计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244.98万元(其中2023年度利息收入598.5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52万元(其中2023年度手续费0.16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49,829.0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285.9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326.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年度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城轨车辆电气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 改造项目1 1,000.0011,000.00163.991,296.5011.7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高铁检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1 5,000.0015,000.001,817.236,969.0046.462024年9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 ,000.006 ,000.00404.735,360.9489.352023年12月8日不适用不适用
4、补充流动资金8 ,000.008 ,000.00 8,000.001 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 0,000.0040,000.002,385.9521,626.44     
超募资金投向         
1、补充流动资金 9 ,829.089 ,829.082,900.008,700.0088.5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9,829.0849,829.085,285.9530,326.4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高铁检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12月24日,因项目前期相关规划及 施工等审批备案手续所需时间较长、公司所属长春地区冬季不具备正常施工条件等综合因素导致项目整体 建设时间延期,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高铁检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因检修业务量的增加,除主体工程及室内总体建筑装修工作已按计划完 成外,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基础配套需逐步进行,产线、场地、工装需配套投入导致项目正持续推进中,公 司于2023 年 12 月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高铁检修生产线 升级改造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城轨车辆电气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随着轨道交通行业长期快速发展,现已进入平稳发展 的成熟期,公司下游市场的需求增速放缓;其次,随着近年来业务发展,公司先后在成都、广州、南昌、 深圳、武汉、重庆、西安等地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或生产、检修基地,服务能力和生产能力显著提升,公 司现有平台、设备、产能可以基本满足目前的订单需求。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城轨车辆电气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2月1日召 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3月11日,公司完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900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 2、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2年1月10日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2月7日,公司完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900万元进行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 3、公司于 2023 年 2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2月24日召 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2月24日,公司完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900万元进行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5%。 4、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7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尚未使 用的超募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适用。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研奥电气有限公司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由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 中研路1999号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02-08块地)11栋2406,实施方 式由“建设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办公场所”,并由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深圳研奥电气有限 公司注资4,000.00万元,本事项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适用。 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并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 增加全资子公司深圳研奥电气有限公司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由长春市绿园经济开发区 中研路1999号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天安云谷产业园二期(02-08块地)11栋2406,实施方 式由“建设办公场所”变更为“购置办公场所”,并由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其全资子公司深圳研奥电气有限 公司注资4,000.00万元,本事项已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04.95万元,预先支付发行 费用的金额为1,286.76万元,此事项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1月15日出具致 同专字(2021)第371A000059号《鉴证报告》。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人民币504.95万元,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286.7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1、“城轨车辆电气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随着轨道交通行业长期快速发展,现已进入平稳 发展的成熟期,公司下游市场的需求增速放缓;其次,随着近年来业务发展,公司先后在成都、广州、南 昌、深圳、武汉、重庆、西安等地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或生产、检修基地,服务能力和生产能力显著提 升,公司现有平台、设备、产能可以基本满足目前的订单需求。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9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城轨车辆电气设备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对 应的该部分剩余募集资金 10,497.73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工作,通过多种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并 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实现设备及软件的投资节约,以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一定的理财收益 等导致出现募集资金结余。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以及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759.39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489.99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89.99万元,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10,20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本年度实 际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 (2)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合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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