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股份(301199):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长明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22:31:05 中财网
原标题:迈赫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长明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袁长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 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缺席董事 会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袁长明44003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规范运作及良好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共出席了6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次。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履行了应尽的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年,共出席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
履职需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积极研究分析,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严格审核、重点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合理性,发表相关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对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2、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新增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综合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综合考察,主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批程序及使用情况、2023年度超额募集资金余额、审批及使用等情况、“智能环保装备系统升级扩建项目”结项情况及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大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五、学习和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以更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3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2023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2023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综述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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