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船智能(30131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船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昆船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9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280.00万元,由主承销商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4,211.32万元(不含税)后,公司实收股款人民币79,068.68万元,该股款由主承销商于2022年11月25日汇入公司在中信银行北京路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为:8111901012400447660)与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为:871903881310908)内。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发行费用5,62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656.2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70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2年1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于2022年12月6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954,106.82元,置换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3,471,708.07元(不含增值税),合计金额9,425,814.8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23年4月24日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110A009502号《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账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间,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占超募资金总额30%的超募资金796.8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超募资金796.8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3,282.6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均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额度。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待归还后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昆船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昆船智能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昆船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填表单位: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 单位:万元
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 25,000 12 流动资金情况 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截至 2023 12 31 25,000.00 年 月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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