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健康(300247):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潘建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53号)核准,公司于 2016年 11月 8日向潘建忠、黄小霞合计发行股份 19,444,444股、支付现金 8,200万元购买相关资产;向陈伟、李江合计发行股份 15,555,556股、支付现金 6,360万元购买相关资产;并于 2016年 11月 8日向特定投资者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7,507,953股(以上每股发行价均为人民币 9.43元)募集配套资金,应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47,999,996.7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1,143,875.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6,856,121.68元。 截至 2016年 11月 9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到达本公司并入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会验字[2016]4960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综合办公及产品体验服务中心 790,728.84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货币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 2009年 7月制订了《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安徽桑乐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和国元证券就 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蜀山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同时,就产业并购与孵化资金项目所支付的 7,000万元与国元证券、安徽乐金健康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 4,979,115.54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元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况。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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