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300692):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1债券代码:123146 债券简称:中环转 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5月 15日(星期三)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15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 11:30,下午 1:00至 3: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15日上午9:15至 2024年 5月 15日下午 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网络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5月 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 5月 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120号中辰未来港 B1座 2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第 9.00、12.00、15.02、15.04、15.09、16.00、17.00项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第 13.00、14.00项提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提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伯中、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环转 2”的股东应当对第 17.00项提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均已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 6人、独立董事 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 7.00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 5月 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2、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120号中辰未来港 B1座 22层证券事务与法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3年 5月 9日下午 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授权委托书需要在开会现场提交原件。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琼、崔嘉莉 联系电话:0551-63868248 传真:0551-6386824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230051 2、参会费用情况: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2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92”。投票简称为“中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5月 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至 9:25,9:30至11:30,下午 1:00至 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5月 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1、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在参会当天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4、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5、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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