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300642):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文件以及《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格式参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41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以上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予以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2023年度时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登记(格式参见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9: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412号证券事务部,邮编:201201。 4、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二)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方式须在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7:00前送达本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以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在出席会议签到时,必须出示以上有关证件的原件。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小清、胡春阳 电话:021-50495115 邮箱:[email protected] 6、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3)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办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0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所投票代码:350642。 2、投票简称:透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4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时由委托人签字。 4、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5、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非累积投票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或对每一个累积投票事项填报投给每一个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件三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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