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科科技(301196):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673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二、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 1-8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673号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 科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唯科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 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唯科科技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唯科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唯科科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唯科科技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唯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唯科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丽惠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夏凡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兰林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98号文《关于同意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1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4.08元。截至2022年1月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999,29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43,467,806.44元,募集资金净额1,755,828,193.56元。 截止2022年1月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77,994,947.9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8,099,200.00元;于2022年1月27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6,587,619.7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10,832,071.59元,“健康家电研发孵化中心建设项目”因实施地址变更而改为用自有资金投入置换超募资金47,523,943.36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89,380,974.5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20年第一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于2022年第一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修改,并业经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