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603706):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环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121号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 二、 1-5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五层 519A [100071] 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121号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方环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方环宇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方环宇公司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 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东方环宇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东方环宇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环宇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东方环宇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 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东方环宇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文博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泽斌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期末余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9,617.55万元,支付发行费 1,025.86万元,购买理财产品 7,200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0.01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 232.51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 979.25万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8,268.3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068.35万元,理财产品余额 7,2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疆东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一年,即 2022年 4月19日起至 2023年 4月 18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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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4月 23日批准报出。 附表 1: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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