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30111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缘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09号”文《关于同意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3,073,300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46.80元。截至 2022年 1月 11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073,300股,募集资金总额1,079,830,44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68,677,215.9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011,153,224.02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1月 11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成都银行科技支行 1001300000944790;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160,383.8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4,992,840.19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900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558,677,285.66元,使用及结余金额情况为: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21年 12月 30日分别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驿十陵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9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于 2023年 9月 28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化数据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成都市高新区新川创新科技园 AI创新中心”变更为“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天辰路 333号”,实施方式由“办公场所投资(办公场所购置、装修)”变更为“办公场所投资(办公场所购置、装修、新建、改扩建、租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及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成都市高新区新川创新科技园 AI创新中心”变更为“成都市高新区(西区)天辰路 333号”及“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院”,实施方式由“办公场所投资(办公场所购置、装修)”变更为“办公场所投资(办公场所购置、装修、新建、改扩建、租赁)”。 信息披露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6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6.00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67.44万元,共 2,293.44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90436号)。以上资金于 2022年 6月 28日置换完毕。 信息披露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2023年 6月 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8,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超募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信息披露情况请见公司 2023年 6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信息披露情况请见公司 2023年 10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499.28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40,478.07万元。 1、公司于 2022年 3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2年 3月 28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总金额为 12,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65%,其中 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自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8,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2023年 6月 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8,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超募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信息披露情况请见公司 2023年 6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的公告》。 3、公司于 2023年 6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 2023年 6月 26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65%,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信息披露情况请见公司 2023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本年度利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累计金额 125,000.00万元,每笔期限不超过 3个月,产生的累计收益 805.18 万元,本期累计赎回 125,000.00万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无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者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90552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佳缘科技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佳缘科技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进行的核查工作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和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了解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审阅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从募集资金的管理、用途和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佳缘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马 峥 鞠宏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全资子公司川 石.克锐达为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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