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宇精工(83190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5:10:56 中财网
原标题:舜宇精工: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831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4-059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5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 50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3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2022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02,896万元
2022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94,453万元
2022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2,115万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行业大类
35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8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9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
27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3,684万元
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

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徐殷鹏,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0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秦松涛,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 3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10 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徐德盛,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 4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和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 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 2024年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 2023年审计收费 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0万元。

审计费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经友好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3 年财务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并完成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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