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勤科技(68818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勤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灿勤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31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50元,募集资金总额1,0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5,734,004.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4,265,995.2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月11日全部到位,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1]D-0052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391,269,318.57元,其中2023年度投入90,200,951.86元。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235,602,450.57元,扩建5G通信用陶瓷介质滤波器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155,666,868.00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三、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7,595.05万元。其中,27,143.9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1.13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上述事项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1]D-0588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灿勤科技管理层编制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4,8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均为未赎回状态,具体情况详见“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之“(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1月。该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所作出的决定,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和2023年9月16日披露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补充公告》。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经鉴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灿勤科技董事会编制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灿勤科技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灿勤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方式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凭证、公司公告及其他相关资料文件,并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灿勤科技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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