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电源(300068):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裴志军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田晓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注 2]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3,442.36万元,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8,282.74万元。 [注 3]系未通过募资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律师费 74.20万元(实际公司已通过普通银行账户支付)。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相关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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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金等额置换以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目相关款项,本期等额置换的金额合计为 4,811.79万元,均已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注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3,442.36 万元,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8,282.74万元。 注 3:2023 年 9 月 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同意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 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8,282.74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 18,282.74万元。 注 4:公司超募资金 1,726.90 万元,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6GWh 新能源锂电池建设项目”一期。 注 5:“年产 1000万 kVAh新能源电池项目”已于 2022年 8月 29日发生变更,该项目预计效益已无法计算。 注 6:受环保政策持续趋严影响,2022年储能电站用户经营情况不善、产能利用率低,导致相关储能电站出现电量消纳不足,运营效率未达预 期。2022年 12月 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暨处置募投项目相关资产的议案》,并经 2022年 12 月 26日 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其中部分资产为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基于云数据管理平台的分布式能源网络建设一 期项目”相关资产。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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