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信文化(301231):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信文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荣信文化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5.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83.90万元,扣除含税的发行费用 6,878.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46,905.11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2]100Z001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 9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6,815.92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1月 18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77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荣信文化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保荐代表人: 刘 哲 王海阔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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